乌海市完成全市医学捐献服务站评价工作
时间: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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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管理办法》、《关于促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健康发展的意见》等工作要求,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我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学捐献服务站设立及运行情况进行评价。乌海市红十字会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及包钢医院opo完成相关工作。
专家组为相关医院重点科室开展了培训,详细讲解了器官捐献政策理论,实地对捐献服务站挂牌、工作场所和人员的组建、宣传培训活动等相关情况进行了专业指导及综合评价,对全市工作落实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我市已在5月实现了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医学捐献服务站全覆盖,我会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指导推动服务站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医疗机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参加专业培训。
下一步,乌海市红十字会将继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服务理念,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提升人道服务能力,依法参与、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确保器官捐献全过程阳光透明,公平公正,切实维护捐受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