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红十字生命教育基地项目采购第三方代理机构询价公告
各相关公司:
按照乌海市红十字会“十四五”规划目标和2024年度工作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相关规定,我会拟对乌海市红十字生命教育基设项目采购第三方代理机构采取询价方式择优选择,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内容
乌海市红十字生命教育基地项目采购第三方代理机构,项目预算200万元。
二、招标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乌海市红十字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项目进行比选(询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近三年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资料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报名需提供下列有效证明资料加盖公章后制作扫描件上传至 whhhywk@163.com 邮箱。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
4.“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证明;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显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证明(企业名称如有变更,历史名称也需要提供查询结果证明);
6.“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企业名称如有变更,历史名称也需要提供查询结果证明);
7.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复印件;
8.提供《投标真实性承诺书》;
9.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说明:以上资料,标注原件装订在正本内的,按要求执行;没有标注的,均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函中涉及声明主体或项目名称与本项目不符的,视为无效声明。在开标后的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未提供或提供的文件过期失效的,均为无效投标。
请各公司在收到此函后于2024年8月28日18:00前, 将报价加盖公章,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邮箱回函或送至我单位。
(联系人:李雪,地址:乌海市行政中心C座321室,联系电话:0473-8992539)